一位哲人曾说,“当人类砍倒第一棵树的时候,文明开始了;而当人类砍倒最后一棵树的时候,文明结束了。”
说到底,城市承载了人们的生活,而文化才是城市的灵魂所在。正因为历史文化底蕴赋予了城市独特的印记,城市的未来也从城市的历史中孕育。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当前,我国城镇化率超过60%,已经进入相对成熟的阶段,城市发展方式正在从外延式增长向更加重视质量的内涵式提升转变。这种转变要求城市更新要“善待”城市历史记忆。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城市更新将严格控制大拆大建大搬迁;将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持城市记忆;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
在新出台的《通知》里,对于保持城市记忆,提出要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持城市记忆。
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拆除、迁移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随意闲置。对拟实施城市更新的区域,要开展调查评估,梳理评测既有建筑状况,明确应保留保护的建筑清单,未开展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专项工作的区域,不应实施城市更新。支持在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权属、不降低消防等安全水平的条件下,加强老厂房等老建筑改造、修缮和利用。
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禁止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居住区、旧厂区、旧商业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合理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空间格局和肌理。
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地方特征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保持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古井、古树、古桥等历史遗存,鼓励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形式,建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留白增绿,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其实这些措施,对于保持城市记忆而言,更多的是体现在硬件要求上,但大部分人的城市记忆,都与文化相关。城市文化的保留和传承,不仅体现在建筑上,还体现在流淌的文脉之中。
在城市更新中始终把对历史文化保护放在第一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不在改造过程中被随意破坏、拆除,固然是有效手段。但保护并不等于一味“守旧”,如何鼓励、激发城市更新建设者主动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在释放土地价值的同时让珍贵的历史文化融入城市发展之中,始终是更长远的出发点。要在保留原有肌理的基础上赋予老建筑以新活力,有效地延续文化传承。正因为城市的“文化根脉”难以再生,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留与激活才显得尤为关键,留下历史,更新才更具意义。
保留城市文化,也要与时俱进,要突出智慧城市建设,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全面赋能城市发展,加快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发展智慧城市的产业生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速生态聚合,推动城市治理向数字化、全面化、精准化、预见化跃迁,同时带动各垂直领域的创新发展,打造协同发展、共融共生的城市更新,从而带动城市文化生态发展,实现共同繁荣。
来源:住建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