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持续快速推进的背景下,我国已经进入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
城乡融合发展是个大课题。从2019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到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0 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把城乡融合发展放到整个现代化建设的大格局中,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重塑中国乡村与城市的发展方向,表明中国城乡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城乡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存在一些明显的制度短板,城乡要素流动仍存在障碍,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仍不合理,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尚不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有待完善。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城乡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是短板,也是中国强大国内市场的潜力所在。
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是互促互进的,乡村振兴需要城乡资源、要素的流动互通,城乡融合发展亦需要乡村振兴的支持。通过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使乡村与城市之间形成可以产生共鸣的平台,才能更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如何利用“城乡融合”这个新的抓手,来实现乡村振兴?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城市与乡村不再有明显的界限,城中有乡,乡中有村,二者的界限随着发展会越来越模糊。随着人口持续的城市化,我国很多城市的规模也在急剧扩大。很多城市周边的不少村庄也被纳入了城市的发展规划之中,另外还产生了不少的城中村。这些村庄与城市犬牙交错、你中有我,它们在地域上的边界正在慢慢消失。要促进城乡融合,实现乡村振兴,就需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补齐农村发展的短板,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其次,城乡融合更深的含义是二者更深入地相互吸收对方的优点,并避免不足。在现代社会里,城市和乡村都不能够单独存在,它们的关系就像一个人的整体。如果一边是越来越发达的城市,一边却是越来越萧条的乡村,那不能算是实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缩小城乡差距是带有标志性的硬任务。新形势下,城与乡,不是谁依附谁,也不是谁帮助谁,而应是一种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的共生关系。
再次,城乡融合是产业融合。乡村振兴的核心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问题,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问题,相对于城市的发展,农村的发展是一个慢变量,要在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要着力推动传统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服务业等三产融合。要依据各乡村的资源优势、地域优势和发展过程中积累的比较优势,因地制宜确定自己的主导产业,不要照抄照搬,形成能够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并符合市场需要的产业结构和特色产业,同时还要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乡村产业的三产融合,有效提升农业农村发展质量。
最后,“城乡等值”,无论在城市或乡村,人们享受到的公共服务应该差不多。目前城乡之间不平衡突出表现在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等方面,表现在资源布局、能力提供和服务质量上,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必须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等短板。要在实现发展机会均等化上做文章。在实践中,要让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教育培训等,使得城乡居民能够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不断增强广大城乡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此外,推动城乡协同发展,还要适应人口结构、社会需求等新变化,创新考评机制,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增加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等体现城乡协调发展程度的指标,引导城乡建设整体推进,推动城乡共同繁荣。
资料来源:光明日报、人民论坛网、央广网、人民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