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持续推进现代城市建设的背景下,古城的发展也迎来新阶段。如何如何在“古”与“新”、保护与开发中做出抉择,是不少古城面临的时代难题。古城的活化利用,是一道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需要以不同学科的视角进行研究。我们先来看看南京的古城活化案例。
南京老城南历史城区的活化利用模式
南京老城南历史城区是六朝以来南京繁盛的居住区,城区内风貌尚存,街巷肌理清晰,能够集中反映南京明清老城的传统风貌特色。该城区内明城墙、夫子庙、秦淮河、传统民居是南京知名的重要历史地标。
南京在对老城南历史城区进行有机更新时,根据其历史文化和街区格局的特点,采取的是市井文化延续和活化策略。
一是对市井街巷格局进行精细化保护与更新。具体表现在:将街区内建筑分成文保、历史建筑、风貌建筑、一般建筑四级,分别施以修缮、修复、整治、改建的对策;保留街巷宽度、走向、与建筑的肌理关系,延续市井肌理风貌;对不同的街巷进行有针对性的活动策划,引入多样化的旅游体验,形成片区更新的动态维护。
二是做好非物质文化的复合化传承与发展。老城南历史城区内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积淀了深厚的市井文化、儒学文化、名士文化等,在活化利用过程中,通过与展示活动、消费休闲、售卖体验等相结合,使其既传承传统历史文化,又与现代生活相融。三是推动商业载体的综合化引入与提升,引入曲艺文化、咖啡文化与原有文化互为交融,使传统与现代交织,展现新的活力。
那么我们要如何对古城镇进行开发呢?
首先,应处理好“古”与“新”的关系
在古城开发过程中,首先要处理的就是“古”和“新”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寻求保护和发展之间的平衡。从保护的角度看,古城开发要保护城市形成发展的历史脉络,保护市民关于城市历史的、共识性的场所记忆和空间想象。从发展的角度看,当代城市发展首先是人的发展,古城开发需要改善古城居民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满足市民日常生活中对古城的空间功能诉求。平衡好古城的保护和开发,要具有两种意识:一是注重公共性和商业性之间的平衡,处理好古城文化空间资源、消费空间资源、生活空间资源之间的关系;二是注重美学与生活需求之间的平衡。
其次,应重视“文化效益”,弱化“经济效益”,重视历史文化城镇文化价值的传播
虽然古城的开发需要“经济效益”,而古城的商业模式开发本身是为了赚钱,但经济利益的多少绝不是衡量古城开发商业模式成功与否的唯一指标,甚至也不应该是最重要的指标。相反,是否有效保护了古城的物质载体和各类非物质文化、是否实现了古城资源的永续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才是衡量古城保护与开发模式是否成功的最重要评价标准。
旅游开发中,将旅游项目开展与地方建筑文化相结合,不仅能够扩大当地建筑文化的影响力,更好的保存建筑文化传统,另一方面,还能为保护历史文化城镇提供适当的物质支持。两者相辅相成,在互相促进中共同发展。
另外,要重视开发的质量而非数量,防止过度的开发导致的破坏
一座古城、一个古镇不是静止的景观,而是“活”着的历史,但由商业开发引起的过度人类活动,已成为威胁古城古建安全的祸首。事实上古城的开发,有它需要把握的“度”,要坚持当地文化的主体地位,防止旅游开发所带来的商业文化成为地方文化发生变异的催化剂,使当地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淳朴的民风民俗过快发生变异或消失。
最后,古城保护与旅游开发应要同步跟进
古城保护与旅游开发应要同步跟进,一方面要有效传承文脉,另一方面要继续谋求发展。既要保护好代表性强的古城区、历史街区和古建筑,以及与之相伴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要在保留“古”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古城开发既要避免对核心区的大拆大建,也要兼顾新旧建设的有机融合,从而最终达到新旧统一、古今协调的整体效果。
结语:历史文化城镇反映了国家历史的辉煌,承载着历史的文化积淀,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将它保护好,这也是我们历史文化传承和发扬最为关键的一环。只有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保护为前提进行适当的旅游开发,才能保存历史城镇的活力,继承并发挥起在历史中的意义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