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按照“多规合一”的总要求,村庄规划编制要做到规划工作底图、技术标准、规划范围、规划指标、规划目标期限、规划数据建库等方面统一。
具体来说,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那么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可以解决什么问题呢?村庄规划怎么编?编什么内容?
从现有的村庄划编制来看,村庄规划编制大致需要以下七步程序:工作准备、现状调研及分析评价、规划目标确定、规划方案编制、村民意见征询、规划论证审查、规划上报。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安排村庄内的农业生产用地布局及为其配套服务的各项设施;确定村庄居住、公共设施、道路、工程设施等用地布局;确定村庄内的给水、排水、供电等工程设施及其管线走向、敷设方式;确定垃圾分类及运转方式,明确垃圾收集点、公厕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分布、规模;确定防灾减灾、防疫设施的分布和规模;对村庄分期建设时须进行安排,并对近期建设的工程量、总造价、投资效益等进行估算和分析。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和规模较大的村庄,也可以根据村庄发展建设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专项规划。村庄规划作为法定性规划,怎么全覆盖?
中央文件要求“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同时又强调 “结合实际,应编尽编”。各地城乡规划部门要对当地乡村规划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村进行登记,建立乡村规划编制台账。根据当地乡村规划编制的实际,在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指导下,将编制任务落实到每个村庄,尽快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因地制宜编制乡村规划,有条件的行政村和建设活动比较多的行政村,编制内容全面的村庄规划。暂时没有条件的,可以乡、镇域或片区为单位编制村庄规划,依法批准后,作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分散型或规模较小的村庄可以只编制农房建设管理要求,经批准后也可以作为村庄规划。如何解决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用地保障问题?
在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统筹确定村庄发展、产业发展空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等各项目标;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构建生态宜居与集约高效的土地保护和利用新格局;统筹农村住房布局,按照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综合考虑道路通达性,水、电、气、讯等基础设施接入条件,周边农用地劳作距离等因素,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和宅基地建设范围,引导新增宅基地相对集中布局。
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时,充分考虑宅基地的合理需求,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严格落实已经批准的规划;没有批准的,在审批宅基地用地时,统筹考虑规模和布局,做好与未来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或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衔接工作。村庄规划如何解决空心村问题?
村庄“空心化”问题是个老问题。如何精准治理“空心村”,以释放土地存量、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分类推进乡村发展一章中,明确提出要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不搞一刀切。要求各地区要统筹编制空心村的数量,按照不单独搬迁编制,不违背农民意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撤并搬迁的办法发展农村,改善当地的民生。以中心村建设为抓手,通过统筹支农资金、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引入社会资本等措施盘活农村闲置土地。
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网、经济日报、河北新闻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