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对国土空间规划作出的明确定义。
国土空间规划作为一项实务工作,包括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分部门综合开展的工作,规划的对象覆盖城市、乡村、海洋以及山水林田湖草等国土空间各类要素,所涉及的知识领域和内容遍布在10多门一级学科之中;而规划本身是人类安排未来发展进行的有意识行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内容与人民的生产生活活动密切相关,作为一项制度化的社会实践活动,与国家的战略部署、政策要求、公共治理以及各类管理制度等紧密结合在一起。
国土空间规划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繁杂,内容的编写应有所取舍,不重不漏。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制度,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具体而言,国土空间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地位和效力,强调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定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不得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属性,明确空间管控要求,要求规划项目定点定位,增强规划的可实施性。
二是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内容,要求要细化落实国家和省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大力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三是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的批准权限,分别细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审批主体及报批程序。明确底图底数、技术标准、规划期限、 汇交平台等编制基础要求,根据不同规划空间利用的特点,分类指导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
四是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应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要敬畏顺应自然,把绿色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科学统筹生态修复、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全方位全过程提高自然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实现人地和谐。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底线,引导城乡和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落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双管控、“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双平衡,统筹好发展与保护。
五是国土空间规划适应民生保障的空间治理,随着社会结构日趋复杂化、规划价值观不断转变,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观指引下,规划应更加关注不同社会群体的多元需求,更加关注宜居生活空间的构建,更加关注全体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应以“人的需求”为基本出发点,加强公共资源精准配置、公共安全有效保障、公共环境品质提升,适应不同群体协商式治理模式需求,构建健康安全的民生保障体系。
六是在规划的落地和实施方面,要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高标准推进国土空间规划落地落实。规划须可实施、易落实、接地气。规划文本中的政策相关内容,一应内容边界清晰;二应对上衔接、对下指导;三应层级准确;四应任务明确易分解。进一步完善落地上图方案,力争在有效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线”的前提下,做好土地规划空间用地保障工作。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兰州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