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技术推动产业变革与创新的今天,数字技术正在与文化产业的方方面面产生化学反应。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大批的数字文旅新项目涌现,伴随虚拟现实、智慧景区等各种文旅消费新场景的出现,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之下,传统文旅产业加速迭代创新。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陆续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工信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都从顶层设计层面为“5G+文旅”保驾护航。在系列政策和5G、大数据、AR、VR、云计算等技术的支持下,数字文旅逐步成为文旅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的主要方向。
演艺市场资源少、格局小、产业链不完整是不争的事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正是受限于分布式的以剧场演出为主的市场模型,它既有独具的现场魅力,也是制约行业做大的成因。而互联网则提供了拓展产业链、开辟新营收渠道的契机,并最终将引领演艺行业从小众走向大众。
尽管剧场、实景观演是旅游演艺的根本所在,线上演艺很难取代线下演艺也是行业的基本共识,但“上线上云”对于观演双方而言无疑是一种全新而有创造力的尝试。尤其是在疫情阴影下,旅游演艺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但也给行业带来了潜在机遇,以及创新发展趋势,未来发展市场,线上与线下演艺必将相互融合,形成新的演出方式和商业模式,我们要如何推动旅游演艺数字化发展呢?
首先要积极推进演艺领域知识产权治理精细化,加强传统演艺内容塑造新IP和线上原生演艺产品的版权保护,针对线上演播出现的新问题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对线上演艺内容生产和健康传播加强审核和监管,推动跨业务、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的智慧化监管。构建内容生产制作、传输存储、宣传播出、平台分帐、数据监测、版权界定全流程的行业标准体系和演艺公共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调整预算管理,强化投入产出考核,划定基础保障类文化供给的边界,杜绝无原则的“泛公益”化。
支持专业线上演艺宣传发行团队和机构发展,探索建立符合数字化发展趋势的线上演艺宣发体系。拓宽线上演艺收入来源渠道,强化版权意识、提高版权运营能力,拉长演艺产业链条,加强衍生产品和衍生服务的创意开发,尝试将“明星制”引入线上演艺。
积极探索演艺新业态,要坚持以演出为中心环节,不断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国产艺术佳作,创作适合线上线下需求的演出项目,对应线上线下不同的观演习惯,互补线上线下各自的盈利模式。要提高艺术生产能力,培育符合互联网特点规律,适合线上观影、传播消费的原生云演艺产品,让它更符合线上观看的习惯和规律,特别为观众提供与线下不一样的观演感受;要加快文艺院团、演出机构、演出经营场所数字化,打造数字剧场,让更多的名团、名家上线“上云”;要加强演艺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提升数字化传播和营销能力。
科技为旅游演艺行业插上了飞翔的翅膀,沉浸式将成为新风口。科学技术的应用推动旅游演艺项目在呈现方式、演出质量、舞台效果等方面大幅提升。近年来各种旅游演艺蓬勃发展,其中融合了投影、LED、VR、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技术的旅游演艺越来流行。这些技术的应用增加视觉的表现力和视觉的震撼性,营造浸入式体验感,感受代入感,带给观众更好的体验感,也是未来现代数字信息技术在文旅行业的重要应用方向。
来源:中国旅游研究院、西安报业、《文化和旅游智库要报》、中国文化报、每日经济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