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民间投资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主力军。今年以来,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的比重始终超过55%,在整体投资中占有重要地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当前民间投资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了任务分工,并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印发实施。
《意见》共包括6个方面的21项具体举措。一是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二是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三是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支持制造业民间投资转型升级,鼓励民间投资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探索开展投资项目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四是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五是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的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六是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深入落实降成本各项政策,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社会环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其中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在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并规范民间资本到农村发展种苗种畜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现代种养业,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业与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业态融合,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建设,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以及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
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人和专业运营管理方等,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对长期闲置但具有潜在开发利用价值的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资产,可采取资产升级改造与定位转型等方式,充分挖掘资产价值,吸引民间投资参与。
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因地制宜推广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公路客运场站及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综合开发等模式,拓宽收益来源,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增强对民间投资的吸引力。
《意见》强调,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民间投资项目,积极纳入各地区重点投资项目库,加强用地(用海)、用能、用水、资金等要素保障。在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REITs)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加快推出民间投资具体项目。支持民间资本通过PPP等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同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引导民营企业加强投资项目管理,不断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引导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避免片面追求热点、盲目扩大投资、增加运营风险。《意见》明确,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投资体系,研究开展投资项目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引导民间投资更加注重环境影响优化、社会责任担当、治理机制完善,提高投资质量。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努力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国家发改委